(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曹麒麟))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曹麒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声明确认:曹麒麟通过了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利害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与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处罚,未被市场禁入,未被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管,未有重大失信记录;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承诺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和接受自律监管措施。若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任职资格情形,将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