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志红)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志红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
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妨碍独立履职的关系。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提名人: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