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且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及时公告。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