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受九号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核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CDR的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3亿至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8元/份,期限为12个月。截至2024年4月1日,公司已完成回购,累计回购11,497,760份存托凭证,其中8,000,000份已注销。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4,126,917.88元。公司拟以707,891,312份存托凭证为基数,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11.3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00,625,073.87元,占净利润的73.85%。此外,公司以现金回购股份金额为300,013,959.12元,合计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占净利润的101.52%。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绝对值在1%以下。本核查意见已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