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委员会提供支持和服务。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进行监督等。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委员会工作机构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