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部分。公司需确保子公司或控制的企业遵守此制度。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公司应设立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半年度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