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接受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已回购3,925,383股。2024年7月4日和7月1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特别人才持股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非交易过户公告,共计过户3,925,357股,剩余73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差异化分红。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40股。截至业务申请日,公司总股本为1,292,158,89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拟派发现金红利3,101,181,160.80元(含税),转增后总股本为1,809,022,417股。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