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适应公司发展需求,确定总体发展规划和目标,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战略委员会由3名及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和其他影响公司战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工作程序上,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准备决策所需资料,战略委员会讨论后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经营管理层。议事规则方面,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定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并保密,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