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广电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置换,本次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不存在差额,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支付现金对价。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1、上市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2、上市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作为本次重组的证券法律顾问、交易法律顾问;3、上市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组的审计和审阅机构;4、上市公司聘请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估值机构。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重组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特此说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