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除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不再参与、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外,其余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核查结果显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