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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 新相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05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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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相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05)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判断的关系。

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董事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包括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充足资料等。公司应支付独立董事适当津贴,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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