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相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05)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确保信息披露质量。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或用于内幕交易。
公司需披露所有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的重大事件,包括财务报告、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重大亏损、股权变动等。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分别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2个月和1个月内披露。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
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涵盖公司经营方针、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重大诉讼、重大人事变动等。公司还需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信息披露文件应在指定媒体发布,并置备于公司住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供查阅。
公司应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管理,确保信息保密,防止泄露。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应妥善保存,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制度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