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地产股东会议事规则)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利润分配、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规则还明确了提案、表决、会议记录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股东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