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地产章程)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党建工作、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222863.6743万元人民币,总部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章程强调公司依法经营,重视科技和品牌建设,确保公司增效、股东增值和员工增收。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财务预算和决算、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党委的领导作用,明确公司党委在政治建设、选人用人、反腐倡廉等方面的责任。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持续稳定,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确保股东合理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