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等二十一项议案。《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增加公司党组织设立及活动保障条款;调整法定代表人职权限制;修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和程序;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完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条款;删除监事会相关内容,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此外,公司还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增加了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关于“监事会”和“监事”的表述将统一删除,并相应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章节。除本次修订的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变更《公司章程》后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