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管理等方面。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与公司业绩、收购兼并、资产重组、重大投资、股票发行、股权激励计划、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有关的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公司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信息披露文件,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分为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需披露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件等内容。临时报告涵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交易事项、关联交易等。
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信息披露内容负责,并在必要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还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内部管理机制,确保信息传递和披露的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