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关联人提供便利。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