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受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7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14点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召开,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持有表决权股份239,068,776股;H股股东及代理人共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500股。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506人,代表股份11,559,932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