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菱电电控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4260%股份。本所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菱电电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严格控制参与筹划人员范围,告知相关人员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信息买卖股票;与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签署协议约定保密责任;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编制交易进程备忘录,按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和交易进程备忘录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菱电电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在本次交易中按规定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