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远秀女士))
本人陈远秀,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且在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
本人已通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