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子公司管理办法)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子公司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子公司管理,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办法涵盖子公司设立、运营及退出过程中的股东权利事务管理。子公司分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前者指公司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企业,后者指持股低于50%且无控制权的企业。
公司通过股东派出人员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决策,行使股东表决权,提出建议或提案进行管理。归口主管部门负责子公司的日常运行、重大事项管理及与股东派出人员的联络。董事办负责子公司设立、变更及维护事务,财务部行使财务管理与监督权,人力资源部管理控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定期审计,总裁办负责行政管理,采购部管理采购工作。
子公司设立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产运营效益。设立前需进行论证,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设立后,子公司需将设立资料报董事办及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子公司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三会”依法规范运作。公司享有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查阅子公司文件等权利。公司有权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公司合法权益。
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需遵守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方案。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需审核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控股子公司应遵守统一的财务管理规定,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加强资金管理,避免非经营占用。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内部审计。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事先报告公司,投资项目的决策需经过可行性论证和公司审核。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结合经济效益制定薪酬标准。公司与子公司间的人员调动需办理离职手续,接受公司考核。控股子公司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