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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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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闽理非诉字2025第105号。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在厦门市召开,由董事长黄长庚主持。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07人,代表股份707,004,144股,占总股本44.533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关联股东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魏吓虹、陈宓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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