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46,695,895股,占公司总股本3.04%,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6月4日。2023年8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向包括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13名特定对象发行186,783,583股。广晟控股集团认购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已于2024年6月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日,广晟控股集团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至10,499,418股,占总股本0.68%,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至1,525,278,812股,占总股本99.32%。保荐人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