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意见书确认发行人已获得内部批准及授权,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深交所同意上市。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超过三年,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发行上市主体资格。本次发行新股500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2亿股,公开发行股份占25%以上,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符合上市实质条件。国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指定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了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法律意见书由沈国权、金益亭、陈炜、赵雯签字,日期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