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周大生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下午15:00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5层多功能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1,095,926,265股,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1,085,473,893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15名,代表股份数704,193,774股;网络投票股东共191名,代表股份数44,215,879股。中小投资者共196名,代表股份数52,054,973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监事薪酬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