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为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7日上午10:00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樊大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261,265,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4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82人,代表股份155,347,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6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1,384人,代表股份164,129,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1%。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公告中所列议案,无临时提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方式、程序和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