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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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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达律师核查了公司自2023年1月至2025年5月期间的多项决议和公告,包括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等。

2025年5月20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250,429,6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需对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法为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调整后,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5.90元/份调整为15.82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55元/股调整为10.47元/股。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还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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