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提名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报告。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情况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核人选并提出建议、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建议等。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任程序涵盖需求研究、人选搜寻、资料收集、征求同意、提出建议等步骤。提名委员会每年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