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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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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受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律师对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下午14:00在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庆路53号A座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454,812,729股;网络投票股东132人,代表股份28,707,099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18项议案,其中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部分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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