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和行为,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决策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等。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提案、议事和表决有详细规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长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信息披露等事务。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执行并向董事会报告。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