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进行审议,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配合其工作。会议通知、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等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决策过程透明规范。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