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其董事、高管和其他相关人员,涵盖所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尚未公开信息。
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信息。董事会为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确需报送的,须填写对外报送信息说明,经审核后方可报送,并将相关人员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公司在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事项中,如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外部信息使用人须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如泄露信息,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制度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