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5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为8.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50元/股,成交金额2,56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公司未在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相关要求,包括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等。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