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显示,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市中山南路119号15楼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受托见证并出具意见书。会议通知提前20天发布,涵盖A股和H股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93名,代表股份3,727,631,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24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自营规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