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达律师对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进行了审查。
2025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相关议案。4月20日至4月30日,公司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5月8日,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5月23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5月23日,向303名激励对象授予401.2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39元/股。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