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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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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交易中,淮河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淮南矿业持有的电力集团89 30%股权,交易价格为1 169 412 85万元。评估机构中联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电力集团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1 309 532 87万元作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且已取得安徽省国资委批准。交易完成后,电力集团将成为淮河能源全资子公司。此外,淮河能源与淮南矿业签订了《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明确了交易细节及业绩承诺安排。淮河能源还需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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