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耀皮玻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
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如重大投资行为、重大合同、重大亏损、股权结构变化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等。
公司应第一时间组织汇报材料并通报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草拟临时公告,经董事长批准后披露。信息公开前,董事会应确认重大事件的真实性并在指定媒体披露。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对知晓的内幕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公司董事会的行政及经济处罚。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