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石化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与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巴陵新材料)签署蒸汽销售合同及费用上限。巴陵新材料由本公司及控股股东中石化股份控制的湖南石化各持股50%,构成关联交易。合同预计总价款10650万元,提供(1.3-1.4)MPa(300±20)℃管道蒸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定价公式为P=P0+0.12*(Pm-Pm0),结算方式为发票开具后5个工作日内现金转账支付。协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但需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董事会认为合同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巴陵新材料注册资本8亿元,主营业务包括热塑性弹性体生产和销售等。截至2024年底,巴陵新材料资产总计266622.8万元,负债186622.8万元,净资产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