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能源2024年度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指派刘绒绒、王立欢律师出席见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会议材料于2025年5月14日公告。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上午9:30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6,428,574,856股,占81.30%。有效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74名,代表股份6,526,553,480股,占82.5379%。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更换公司董事、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投资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董事薪酬、2024年度监事薪酬在内的十项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