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受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14:00在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347,095,8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8356%。另有87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代表股份3,634,3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78%。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办法》、《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