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主要涵盖《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及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情况更新。针对广告业务、互联网业务及其他文化传媒业务,发行人详细说明了业务内容、经营模式、收入及利润规模,并确认相关业务资质及合规性。广告业务由二号航站区和广告公司负责,主要通过广告位经营权转让和自营模式经营,报告期各期收入分别为57,177.89万元、51,144.18万元和40,670.43万元。互联网业务主要通过网站、APP、小程序提供旅客服务,互联网销售收入金额合计分别为14.23万元、60.69万元和36.78万元。发行人还说明了三起作为应诉方的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及进展,涉及金额合计61,951.42万元。此外,意见书还更新了发行人的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税务、募集资金运用等情况。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授权,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