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04195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权利。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29632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后的22759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656517.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为3.468877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咨询部门为公司证券办公室,咨询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365号,咨询联系人为何思昀、王楠,咨询电话为0571-86240688。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等。特此公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