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核查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披露。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告详细列出了多项问题的回复,包括交易对方穿透披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与持续经营能力、财务数据、股份支付、收益法评估、募集配套资金、关联交易、整合管控、资产权属瑕疵、业绩承诺及业绩奖励、同业竞争等。此外,还特别说明了5家合伙企业存续期预计无法覆盖锁定期的情况,并出具了续期承诺。
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告明确了锁定期安排、债券存续期限、有条件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的具体内容,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公告还披露了标的资产的主营业务、市场竞争情况、毛利率变化、销售策略及其对盈利能力的影响,以及未来毛利率逐渐稳定的原因和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