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康盛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为召集人,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内容包括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登记事项、网络投票流程等。现场会议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董事长王亚骏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57,180,000股;网络投票股东565人,代表股份8,278,760股。列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董事签字确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