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会秘书程明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34人,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786,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127%。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泰国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