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华银关于苏州科达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虹桥路1591号虹桥迎宾馆34号楼,邮编:200336,电话:+86 21 68769686,传真:+86 21 58304009,网址:http://www.capitallaw.cn。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接受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13点00分在苏州高新区金山路13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及2025年5月19日9:15至15: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9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8,043,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458%。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