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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药业: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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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董事长高晓东主持现场会议,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公告。

本所律师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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