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井松智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天禾律师刘倩怡、杨帆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姚志坚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人,代表股份34,286,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797%。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监事和董事薪酬方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