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06)于2025年5月15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2025〕9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在现场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部分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变化但未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应收债权转让后转回会计处理不规范,导致相关期间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已于2025年1月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袁仁军、总经理李文明、财务总监邓朱明、董事会秘书雷邦景对上述事项负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涉问题,已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总结、整改。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将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书面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刊载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