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7,851,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91%。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巍主持,网络投票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